招标公告 | 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项目叶片厂工程施工总承包

2019年09月02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项目叶片厂工程已获得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汕尾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汕尾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项目叶片厂工程。

2.1.2建设地点:广东省陆丰市碣石镇后埔村陆丰核电进厂道路东南侧。

2.1.3工程规模及内容:明阳智能汕尾海上风电产业园项目新建钢结构叶片厂房建筑面积 63000平方;叶片厂房设计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人防、防雷、消防、等专业的施工总承包。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10日历天 。

2.2招标范围:叶片厂房设计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人防、防雷、消防、等专业的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有一定的资金履约能力(提供近三年审计财务报表),近三年具有承建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3.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技术总工须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

3.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技术总工及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提供近一年社保缴纳记录;

3.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如果在规定时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不足3家或开标后合格投标文件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4.1本项目开标前先进行资格符合性评审,预投标单位如在投标人资格、技术、人员不能满足要求的,或者存在挂靠行为的,或其它原因评审不通过的,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2参加投标的单位本次招标开标时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技术总工、项目经理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条件的投标者,请于 2019年 9 月 2 日至 2019 年 9 月 5 日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招标管理部领取招标文件或者通过邮件方式领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 投标保证金:80万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尾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司

地  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

邮  编:528400

联系人:冯先生  13169882141

电子邮件:zhaobiao@mywind.com.cn

下一篇:明阳举行26周年庆典暨企业文化发布启动仪式

上一篇:招标公告 | 信阳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主机厂房起重机设备采

热线+86760 28138666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
传真+86760 28138667
邮箱mingyanggroup@mywind.com.cn

Copyright © 2020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Powered by:huaxun.cn 粤ICP备16016833号

粤工商备P201709000866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2813号